近日,铜川市出台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企业资格认定的主体和资金拨付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7月底以前一并申报2014和2015两个年度的稳岗补贴。截止5月底,全市共审批稳岗补贴4809万元,占上年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的21.4%。
今年是铜川市执行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资源城市转型稳定就业岗位政策的第五年。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结合走访困难企业慰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春节前对铜川铝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2905名职工给予了3个月764.7万元的稳定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4月初,组织人员多次深入铜川矿务局、陕西东风车桥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调研,根据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总量,加大扶持力度,全市审批了涉及119家企业8275名职工(含区县),补贴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补贴资金4044.3万元,将分6次于10月份全部拨付到位,补贴幅度比2014年上涨58%左右。
在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中,始终把重点放在援企稳岗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事前实地调研、事中联合审批、事后跟踪问效,“内控外审”、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严格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据悉,今年4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对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中小企业等企业,可登陆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陕西省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四份,附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花名册、稳岗措施及计划等相关凭证和资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