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将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到2%,这对市民有什么影响呢?
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缴费基数一般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由企业代为缴纳。实际上早在2013年11月,苏州就已经将失业保险费率调整到2%,最低缴纳基数为每月2387元,最高每月为16208元。
据统计,去年底苏州全市参保人数达332万人,全年征缴失业保险费超过21亿元。失业保险费率的调整,并不会对
失业金领取产生任何影响。只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和有求职要求的,就可以按相关标准领取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