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银川市社保局获悉,从8月1日起银川将统一调整2015年度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核定。
据了解,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来确定。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度宁夏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811元的统计数据,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期间,银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14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4202元;下限为2014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841元。此外,对2014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低于2013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参保市民,其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即2175元。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城镇职工社保缴费额度是按照缴费基数×(企业缴费+职工缴费)来计算,其中企业需缴基数20%,职工需缴基数的8%。以缴费基数下限2841元为例,企业每月需为参保者缴费568。2元,职工需缴费227。28元。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银川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仍按照2013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2185元的40%~100%之间核定,极大地减轻了参保群众的负担。
“鉴于近年来宁夏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较快,造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高,致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和停保人数不断增加等问题,2015年度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2014年缴费标准相同。”银川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强薇薇告诉记者,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2013年度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0%~100%之间自主选择,分别按4175元、5219元、6262元、7306元、8350元、9393元、10437元自愿选择一档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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