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介绍,与李勇同在一个办公室的首席仲裁员张美意也是上述这种态度,“打包私了”。
当事人回应:这样做不合法
但张美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会告知劳动者,(社保金)现金是不能给个人的,这样做不合法。”
仲裁员李勇也否认了曾经所说的话,并称:“调解是不能发表任何意见的,我们只是双方意见的相互转告。”
张美意告诉记者,争议仲裁委调解分为庭前、庭中、庭后,庭中调解的时候,要分别做双方的工作。我们在调解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方不在场,那么得把这方的意思转告给当事人,但并不代表仲裁员的观点。
律师说法:社保金裁决给劳动者使国家社保基金遭受损失
今天中午,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陈利军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认为,社会保险的缴纳涉及到的是公司与国家社保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因此仲裁委不应当就此诉求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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