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就业管理处获悉,我市已启动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对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失业保险基金将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2014年符合条件企业可于即日起至10月31日提出申请。
目前,我市共有参加失业保险企业1.15万家。各类企业申请稳岗需要具备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4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乐清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77%)。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裁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自然减员退伍(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
申报材料: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裁员人数说明(附证明材料)。详情可登录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悉,企业经所在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分局)初审后,再报乐清市就业管理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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