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生活、促就业,失业保险被视为社会保障的一道“减振阀”。去年,全市为近12万人发放失业金,总额逾5亿元,当年末在领失业金人员近5万人。失业金到期后能不能延长期限?外地人员合同期满后,回老家前能不能领失业金?在领失业金人员创业当小老板,能不能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到期后,能否继续享受
本地市民蔡女士,本月满48周岁,从2012年8月起在市区领取失业金,今年7月将到期。她想知道自己符不符合延长失业金享受期限条件,如符合,能延长多长时间,领取标准是不是现在的1320元?
对此,市就管中心失业保险科刘军科长表示,苏州市区户籍男58周岁、女48周岁的在领失业金人员,如失业前在市区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且有求职愿望,非本人原因无法就业的,可在失业金领取期满当月起申请延长。所以,蔡女士符合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刘军表示,延长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目前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发放。如今后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提高,失业金标准也将同步调整。延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基金为参保人员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等。需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如蔡女士在此期间重新就业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合同期满后,失业金该怎么算
29岁的小张从宿迁来苏州,在市区某劳务派遣单位就业,参加社保七年零三个月,本月底合同将期满后打算回老家。她问自己能否在苏州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能,可领几个月,每月多少钱?
刘军说,“合同期满”失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失业保险缴费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每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小张之前缴费满7年,可享受1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其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但须控制在我市公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内,即不低于当前我市失业保险最低标准,不高于我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
小张可先携身份证件等,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保险待遇,然后到指定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失业保险窗口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发放失业保险金存折后按月领取。
创业,失业金能一次性领取吗
李某家住高新区,在苏州就业并参加社保10年,目前在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相关待遇。其前次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1530元/月,可领22个月,现已领2个月。他目前已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计划开一家小店(个体工商户),他问自己剩余的失业金能不能一次性领取?
刘军说,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李某可按规定将未领完的剩余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领取金额为其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剩余月数的乘积,即1530元乘以20个月,为30600元。但是,一次性领取后,其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手续,需到指定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办手续时需填表,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领取失业金存折复印件等。
辞职后,失业金不能领咋办
李女士的儿子今年23岁,从技工学校毕业后,应聘到高新区一家电子厂工作了三年半,其间正常缴社保。最近,他自己提出辞职,去技师学院进修。李女士问,儿子能不能先领失业金?
按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方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李女士的儿子是自己辞职,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李女士儿子之前缴的失业保险费该如何处理呢?刘军告诉记者,按规定,前次未核定过的失业保险缴费月数,可在下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合并计算。他举例说,假设其进修结束后,再次就业并满1年,其间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如合同期满再次失业,其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时,上次未核算的三年半缴费月数将与之后的一年缴费月数合并,计为四年半缴费期,并按规定核定待遇标准和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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