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有两类人员可申请该补贴。一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并且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了3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实现自助创业,并按规定参加了3个月失业保险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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