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6年3月1日起,将我市失业保险费率从1.5%降至0.7%,其中用人单位费率从1%下调至0.5%,个人费率从0.5%下调至0.2%,政策执行期到2018年2月底。本次失业保险费率调整预计全市每年为企业减负约5.96亿元,为个人减负约3.57亿元。
这就意味着,假设参保人的月工资为4000元,那么单位将少缴20元/人/月,个人少缴1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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