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深圳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负担,从12月1日起,深圳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缴费费率由1%下调至0。5%。值得注意的是,经修订后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也于当天公布,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征收实行向下浮动的浮动费率制度,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40%。
按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975万人计算,预计在缴费费率下调后,2015年12月当月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2。97亿元,2016年全年可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约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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