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的企业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又开始申请了。记者昨日(4月19日)从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和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两个条件的,通过一定的申领程序,可申领到相关补贴。2015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参保的市、县(市、区)
社保局提出稳岗补贴申请。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
补贴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据介绍,根据《关于清远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申领程序,可申领到相关补贴。
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某企业在上年度共为员工缴交了10万元的失业保险金,该企业申请了上年度的稳岗补贴,通过有关审批程序失业保险基金将给予5万元的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
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