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丢失,该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25日,记者前往市人社部门,为劳动者收集补救建议。
市民刘先生曾是一机械厂的职工,单位破产后,他办理过《再就业优惠证》。此后,他一直在外地打工。近期回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遇到了麻烦。原来,在办理证件时,刘先生被告知要出示原单位与他签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但这已过去10多年,相关原件早已丢失。而他的《再就业优惠证》也已过期。
据了解,按规定,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对于刘先生的情况,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建议,刘先生可以去查找自己的档案。一般而言,解聘证明一式两份,本人一份、档案中留一份,找到档案后将证明复印一张即可。若档案中没有该证明,则可以找到与自己同时被解聘的同事,人社部门将参照其原同事的情况,来推算刘先生的解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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