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在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现可以开始申领2016年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申请该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4年以来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或少裁员;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稳岗补贴的额度为参保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企业先填报《山西省(太原市)企业申请(扩大)稳定岗位补贴资格认定表》,经市人社局劳动关系部门、失业保险部门审核认定后,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报《山西省(太原市)(扩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审批)表》(以上两个表格可从太原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由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市人社行政部门复审,市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资金。今年申领办理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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