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将不再领取
失业金,如今,西安市出台了新政,正在领取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也可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这对于领取失业金的读者可谓一大好消息。
“这下可以领1万多元了”
近日,西安市出台政策,对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相关补贴的办理流程等进行了规范。
其中,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对象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请领取。补贴标准为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而尚未到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重新就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如未参加
社会保险,则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期限内,除享受基本
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取暖季失业保险补贴外,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领取失业金人员如需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手续,则由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单位按照不同的经办机构分别填写《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携带申请资料,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据了解,以前失业人员再就业后,就停止发放失业金,此举无疑对失业人员是一大好事儿。“现在失业金标准是每个月1110元,我失业一个月后,又就业了,还有10个月的失业金没有领取,这下有了政策,就可以领取了,可以领1万多元了。”刚刚失业的李女士兴奋地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可领创业补贴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限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领。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可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此外,用人单位主动吸纳了失业人员(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与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申领。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安置补贴。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00元;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50元;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者,给予职业介绍补贴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