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人社局消息,从7月1日起,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月975元提高到每月1053元,首次达到千元以上。失业金的最高标准仍按1820元/月标准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执行。本次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调整惠及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在领失业金人员逾五千人。
上半年,我市共为11.55万人发放了失业保险金,总计金额5.03亿元,为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达945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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