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月领取
失业保险金,保障基本生活。二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帮助快速重新就业。三是一次性创业补助,助力创业成功。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单位和职工个人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二是非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才可以领取
失业金,根据失业人员缴费年限计算应领取失业金月数。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近年,为更好的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多次上调,由2010年的640元/月、560元/月和480元/月,增长到现在的1280元/月、1160元/月和1040元/月,涨幅达到100%。与此同时,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也提高到了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的水平。领取失业金期间,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目前,我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由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承担,提供烹饪、美容美发、按摩、面点、计算机和创业培训等课程,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尽快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