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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老金不能同时领失业金 几种情形应停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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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日前,柳州市民袁先生来电咨询:他一直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今年到了退休年龄该领取养老金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同时领取失业金吗?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市社保局。

  日前,柳州市民袁先生来电咨询:他一直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今年到了退休年龄该领取养老金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同时领取失业金吗?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市社保局。

  社保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答复,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失业人员再次就业。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或者其生活待遇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来源得到保障,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如果失业前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那么,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应当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生活由养老保险金予以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所以,袁先生已经到退休年龄,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但是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除了上述这种情况外,还有几种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根据这一规定,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又重新找到了工作。也就是说,只要失业人员又有了工作,不论是临时的,还是长期的,都要停止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其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后将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死亡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贴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失业人员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和抚恤金,以及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3.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

  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一旦应征服兵役,就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原因在于,其服役后已不再具有失业人员身份,如退伍后,可以持所在部队开具的转移证明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失业人员移居境外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移居境外,不论其是否在国外就业,因其不在我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因此,必须停止失业保险待遇。

  5.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一般是指,失业人员仅凭个人好恶就拒绝接受与自己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工作经历、工作能力相适应的工作和拒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与我国失业保险保障政策不相符合,也违背了享受失业保险的基本条件,所以不能再给这部分人发失业保险待遇。

  6.失业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条规定是指,当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以外的情况,确需停止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可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从目前情况看,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定其他情形。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上述情形的,并又多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和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影响其他各项待遇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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