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在全力做好失业保险征缴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失业救济金发放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人员多次与用人单位就解聘人员、缴费金额、签订合同情况进行详细核查,确保人数、缴费金额一致,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准确核定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
截至5月底,经过核查认定,共计受理参保企业解聘人员60人申领失业救济金66000多元,已经为12人发放失业救济金13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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