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资金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失业保险条例》。经过近30年的发展,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在促进就业、维护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安全网”作用。
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16年11月,全国失业保险期末参保人数约为1.8亿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48.5亿元,支出804.8亿元。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利润下滑背景下,为了降低企业负担,早在2015年人社部和财政部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2016年5月,两部门再度将该费率阶段性降至1%~1.5%,具体情况由地方掌握,当时包括四川等省份直接将费率降至1%。而上述《通知》则要求其他费率保持在1.5%的省份在2017年降低至1%。
《通知》要求各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要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提高待遇标准、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对基金支付能力的影响,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研究制定具体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备案。
费率降低将直接减轻企业负担。
以四川为例,四川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这次降费率政策将惠及当地660万名职工,其中企业职工500余万名。综合考虑2015年已经降低费率和这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叠加效应,在两年执行期间,总体上可以为四川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
其实,为了降低企业负担,国务院不只是降低一项失业保险费率。
去年5月,国务院要求降低各地
养老保险费率、规范公积金缴费比率和降低上述失业保险费率,初步测算,采取以上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00多亿元。
今年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还将继续。
今年2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国务院部门要带头以更大决心进一步清理和降低涉企收费,尽快推出一批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坚决取消事业单位不合理收费,坚决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要抓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切实减少涉企收费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