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来自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消息,9月1日起,我市失业金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主城9区、万州等一类地区标准为875元/月,武隆、梁平等二类地区标准为805元/月。
失业金上涨9月1日起最高可领875元/月
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今年9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其中,主城9区、万州区等区县(开发区)为一类地区,标准为875元/月,较过去执行的735元/月上涨了140元。
一类地区所包含的具体区县有:万州、黔江、涪陵、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
忠县、武隆、梁平等区县(自治县)为二类地区,标准为805元/月,较过去执行的670元/月,每月上涨了135元。
二类地区所包含的具体区县有:梁平、城口、丰都、垫江、武隆、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
失业保险缴满1年可领取领前需失业登记
市人社局表示,想领这笔钱,市民必须具备3个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上述条件中,失业登记一项最容易被市民忽略。市人社局提醒,领取失业金前,市民需前往户籍地、就业地、常住地街道(乡镇)的社保所等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此后,相关负责部门会对失业人员进行考察,看你是否有求职意愿。符合条件者,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金领取分3个档次最长可领2年
目前,失业金领取可分为3个档次。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可领取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最长则可领取24个月。
若市民重新找到工作后,又不幸失业,缴费时间就得重新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期限,需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此外,市民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若出现5种情况,将不能继续领取。具体来看,一是重新就业,二是应征服兵役,三是移居境外,四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拒绝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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