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从2017年1月开始,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该项政策将惠及全市约4.5万名失业人员。主要有三类人群将从中受益,分别是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农民工和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人员。(中金网2月13日)
本次调标有3个特点:一是两档合并为一档,原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区域划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标将两档合并为一档,统一为1050元/月;二是标准最高涨三成,与原标准比较,此次调整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三是经办机构主动补发减轻失业人员办理负担,对今年1月份已按照原标准发放待遇的,采取经办机构主动补发的方式确保差额部分足额支付到相关银行账户中,减少失业人员申请补发手续负担。目前,各项待遇调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2月份或将全面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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