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用人单位
社保缴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昨日,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今年河南省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统计显示,2016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8.1万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支付8.6亿元,惠及企业3212家、职工69.5万人。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省政府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总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5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2%降为0.7%;个人缴费比例维持目前的0.3%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继续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失业保险费征缴,认真清理以往欠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因降低费率减收失业保险费导致的基金缺口,由当地结余基金弥补。动用当地结余基金仍无法弥补的,可申请省级调剂金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