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这个省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年减收失业保险费6亿余元。
据黑龙江省人社部门介绍,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率由1%调整为0.5%,个人缴费率保持0.5%不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此次阶段性降低费率,预计年减收失业保险费6.7亿元。
据了解,自2015年起黑龙江省已连续3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至2016年,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低至1.5%。按此标准计算,这两次降费率共减轻企业负担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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