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从现在起至2011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行动。
清欠集中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是排查督导阶段。
由各地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执法检查,按照"先工资款、后工程款,先政府项目、后商业项目"的顺序开展清欠工作,力争2011年元旦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90%。
第二是包案销号阶段。
对农民工欠薪案件,落实"六位一体"领导包案制。由一位区级领导、一位维权中心领导、一位部门领导、一位公安分局领导、一位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一位派出所所长包案,主要包案领导负责指挥、调度、协调、调处,确保案件及时销号。
第三是集中攻坚阶段。
对各地区疑难欠薪案件,市里派出联合执法组,直接介入调处。按照第一责任人是建筑商,第二责任人是开发商的原则,对各欠薪企业实行综合制裁,迫使其配合清欠。
对一时不能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由地方财政先行垫付,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100%。与此同时,对困难农民工及时进行帮扶,保证农民工有衣穿、有饭吃、有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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