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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被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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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被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单位依法赔偿劳动合同年限内的工资赔偿以及其他相关赔偿。此外,职工应积极搜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以作维权之用。

  【案例重现】

  刘兴泰、刘兴旺两兄弟是北京丰台区某出租车公司司机,开同一辆出租车。刘兴旺与公司订立了四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订立了运营承包合同,而刘兴泰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天,刘兴泰在单位发现出租车不见了,于是报警,单位才如实告知,说要扣除兄弟二人的运营车辆。通过两个程序、两次仲裁、四次诉讼,最后两兄弟获得剩余合同年限内的工资赔偿及其他赔偿。

  【案例分析】

  赵强律师:现在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即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可能不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证明,直接以口头方式告知。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朋友可以用录音笔或者手机,把公司负责人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的情景记录下来,作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

  此外,如果单位不愿意用你,可是在解除证明上,注明是由于本人原因,或者个人自愿解除,或者本人不能胜任工作等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朋友一定不能在上面签字。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如下几种情况: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经过用人单位安排也不能从事其他工作;或者劳动者经过培训以后仍不能从事现在的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来的劳动合同不能履行。

  对于案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自身不愿意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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