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重现】
史仲明在北京洁丰石灰厂工作20多年,长期与粉尘接触,经鉴定为工伤职业病八级,石灰厂拒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经过援助律师3次调解,仲裁委开庭后调解,最终促成石灰厂一次性支付史仲明45000元。
时福茂律师:职业病不是“触目惊心”的“红伤”,是“隐而不见”的“白伤”,往往难以获得较高的关注度,维权过程十分复杂。
【案例分析】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可能引发职业病的岗位,是应当建立职业病档案的,在入职前要体检,在工作过程中要体检,离岗时也要体检,这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很完备的。
如果农民工朋友们感觉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应该去专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就医,不是所有的医院都可以给出鉴定。一般进行职业病诊断,需要患者提供曾经在类似环境下工作过的证明,实际上这是很难拿到的,因为单位和个人是矛盾的双方。
可以找医疗行政部门到单位调查,比如单位的粉尘浓度是否超标,甲醛浓度是否超标等。
职工应当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每天的日报表,或者让单位和同事写证明。职业病是日积月累造成的,所以应该证实,你曾经在什么状态下工作过。
专门针对职业病进行赔偿的规定,目前还没有,因为职业病是特殊的一类工伤,所以它享受的待遇实际上是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来支付的。
工会在职业病维权中也能够起到作用,比如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应该通报给工会,工会认为有问题的,要进行沟通,工会还可以要求单位撤销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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