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价格明示,群众买上“明白药”
身患多种老年病的崔银贵一边躺在病床上打着每瓶6.9元的阿奇霉素点滴,一边对记者说:“以前生小病不敢去医院,在药店买点药解决,现在这里的药比药房还便宜。”
崔银贵和老伴是企业退休工人,俩人每月看病吃药需要四五百元。他在日记本里密密麻麻地记下了30余页账。从他的账本上,记者看到一盒片剂罗红霉素,2007年9月9日为12元,今年3月20日仅为1.68元。崔大爷告诉记者,最近他给老伴在卫生院买一种北京产的降压药,每盒10片,每天吃1片,每盒原价12.8元,现价8.4元。每年仅买这一种药品,就节约近160元。
过去,崔银贵一直信赖大医院,排长队不说,光是挂专家号就要几十元。今年开始,他有病不再起早去大医院排队了,而是专门去社区医院等专家,因为每周都有从省里大医院来的专家到社区医院坐诊,挂号费只有1元。
前来看病的人发现,药房取药口处张贴了一条醒目提示:所有药品不盈利销售。医疗价目表清楚地标明了所有药品原零售价和现零售价。这所乡镇卫生院的西药房主任做了一个简单统计,这里每天开出的处方,比实行零差价前降价幅度达到20%以上。
今年3月开始,全省25个县、12个区500多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始试点307种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
慢性病药物降价,百姓得到实惠最多
“买了4盒拜新同,比以前省了近20块钱呢!”在太原市迎泽区黑土巷社区卫生服务站,记者见到了前来买药的李女士。
李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家中老人患有高血压,需常年服用降压药拜新同。“以前38.8元1盒,现在每盒便宜了四五块钱,这样一次买4盒就比以前便宜了近20块钱。”对于这看得见的实惠,李女士很满意。
人人都经常碰到的感冒发烧类的药,实行“零差价”后能便宜多少呢?在太原市双塔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常见病门诊门规的王大夫告诉记者,感冒发烧,用头孢类抗生素最多,而此次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头孢类抗生素降价幅度非常大,“以前五六块钱1支,现在不到两块钱1支,假如感冒需要打3天针,每天注射4支头孢类抗生素,治疗1次感冒差不多能省下40多块钱。”王大夫很容易就算出了账。
该服务站药房科的工作人员,仔细对照目录内的药品,找出几种患者常用的药品,对降价前的价格和降价后的价格做了对比:抗心绞痛的硝酸异山梨酯降价前1.1元,现价0.9元;抗高血压的药尼群地平降价前1.2元,现价为0.9元;消化系统用药雷尼替丁降价前2.2元,现价为1.5元……
这位工作人员说,一些控制慢性病的药物降价,对老百姓来说才是最实惠的。卫生服务站常年为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治疗,其中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都不少,对照目录后,发现有20多种慢性病药在降价范围,比如胰岛素、卡托普利、地高辛等。“吡格列酮咋不让卖了?”基本药物满足不了需求
“疗效很好的吡格列酮咋就不让卖了呢?”说起这个,双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王大夫语气里带着明显的遗憾和无奈。他告诉记者,降糖药吡格列酮在糖尿病患者身上疗效非常好,价格也适中,一直很受患者认可,而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由于吡格列酮不在基本药物之列,这两天很多患者来买药,发现“吡格列酮不见了”,患者大都表示“想不通”。
王大夫告诉记者说,现在替代吡格列酮出售的降糖药是罗格列酮,姑且不说疗效怎么样,光价钱就令患者很难接受,“吡格列酮25.1元6片,而罗格列酮85.5元7片,价格差太大了。而且治疗糖尿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糖尿病患者也不适宜经常换药,很多患者用了吡格列酮好不容易使血糖稳定下来,现在却买不到了,患者很难接受,而我们医生也感觉很遗憾,毕竟这种药又便宜疗效又好。”王大夫期待着,可以把这种价格适宜、疗效显著的药列入基本药物范畴,或者允许社区卫生机构保留少量自选药物。
记者从多家基层试点医疗机构了解到,到3月底,很多目录外药品断货。多家基层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库存的非目录药品销售完,会不会引起患者不理解很难说。
目前不在目录范围的药陆续清点下架,仅凭307种基本药物,能否满足老百姓的看病需求呢?一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基层医务工作者表示:“307种药物可能难以满足群众需求。”患者对医生开出的替代原来药品的基本药物会体谅并接受吗?一些医务人员对此有点担心。
小店区北格镇卫生院院长荣贵元认为,常见药一般都能用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替代,但由于药品使用存在个体差异,如果患者病情必须使用目录外药品,那就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自行购买了。有些患者要求高,一味追求高价药,社区医院也很难留住这种病人,目前患者的用药习惯亟待改变。
记者采访发现,如果只能使用规定的基本药物,基层医疗机构的一些特色专科可能会“很受伤”。像小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模不小,骨科为特色专科,在当地小有名气,该中心负责人郑民中说,一些骨科类的常用药却不含在基本药物目录内。他们已提出申请,希望有关部门能为这些特色专科“开绿灯”,适当增加一些常用药品。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呼唤“定心丸”,配套制度改革应尽快跟上
省卫生厅前期调研情况显示,药品收入占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总收入的70%以上,药品加成比例将近40%,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5%,医务人员的相当一部分收入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基本上依靠药品加成。
记者采访中发现,以往药品收入一直是基层医疗机构总收入的“大头”,在药品、业务等几大主要收入来源中,药品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至60%。小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该中心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六七成,除去成本,药品利润占了三四成;社区服务中心则基本靠销售药品获利。浇灭药品“虚火”,基层医疗机构的一大块利润也不存在了,其生存之道正在发生改变,将更多地依赖政府财政补贴。
目前各试点市、区尚未拿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的补偿办法,如补偿资金不到位,将直接影响到药品回款;有些药品配送不到位,一些中标生产企业由于利益原因,停止生产某些中标药品或不能按中标价供应;部分零差价销售的药品价格高于卫生机构原加成后同种药品的价格,都是目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基层医疗机构面临的困难。
太原市卫生部门建议,比照新农合,由几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以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长久运行;省级部门结合实际,统一增加基本药物品种,以确保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群众需求大的一些常用药能进入基本药物范畴,或对超出307种药物品种之外的常用药划定一个范围,由基层医疗机构以零差价上架出售,获得政府补偿。
同时,面对这场医疗大变局,一些基层医务人员心生隐忧:新制度实施后,医生薪酬分配体系怎么变化?绩效考核如何进行?如果大家都吃“大锅饭”,会不会影响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了,配套的制度改革也应该尽快跟上。”一名社区医务工作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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