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批示“独生子女奖被买保险”要求全额退保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华商网-华商报报道问题的舆情反馈
华商网讯2012年3月17日,华商网-华商报报道了“独生子女奖被买保险汉滨8700余户居民不知情”的新闻。陕西省省长赵正永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查此事。经查,华商网-华商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安康汉滨区政府对独生子女参保政策进行细致解释,对不愿参加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的全额退保。
经省长赵正永批示后,相关部门对华商网-华商报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凭证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其办理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由独生子女父母自愿选择”。2011年底,汉滨区人口计生局借鉴外地经验,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一半为各独生子女户办理了《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汉滨区人口计生部门在办理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时未能逐户征求群众意见,未由独生子女户直接与保险部门签订保险合同。针对存在问题,汉滨区政府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播发《致全区广大独生子女户的公开信》,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对独生子女参保政策进行细致解释,对不愿参加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的全额退保。并明确今后独生子女人身健康保险必须由计划生育户自行直接与保险公司协商签订。二是对全区独生子女保险参保和奖励扶助工作开展为期一月的自查整改。三是组织召开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四是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工作组,上门为姜女士等对参加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不理解的群众宣讲政策,取得其对独生子女家庭参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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