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陆良县灵活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正式启动,312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申报及层层把关,享受社会保险补贴131万元。
该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县人社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详细讲解灵活就业的范围、补贴对象条件、补贴标准、方法、期限、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在失业人员较多的社区张贴宣传资料,让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该政策并及时进行报名。县人社局加大与县民政局、县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社区的协调配合,要求各部门按工作职责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各申报人按规定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
审核无误后,填写《陆良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并在村(居)委会进行第一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居)委会将相关表册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复审后,再由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定。经村、乡、县三级最终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和陆良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栏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第二次公示无异议的经就业困难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县人社局根据政策规定核准申报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并向县财政局申请拨款,最后把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到申请人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