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度残疾人可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吗?如果可以,有什么优惠政策吗?不同的年龄段,有什么不同规定吗?60岁以上的重度残疾人,政府可以一次性为其代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吗?
网友提问:
我是重度残疾人,一直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参保吗?
社保局回复:
重度残疾人参保的,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第五档5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同时,享受政府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
其中,《意见》实施时45周岁及以下的重度残疾人,按年给予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46-59周岁的,按年给予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一次性补齐15年;已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年的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
网友提问二:
我以前在企业参加了社保,现在又在村里投老农保,现在想投居民养老保险,金额与年限能否合并?
社保局回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和《关于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1号)对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和老农保的制度衔接进行了明确。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原待遇,达到60岁上享受基础养老金,也可停止享受待遇,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未享受待遇的,老农保个人账户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又实现就业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停止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于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目前国家、省正在研究具体办法,待国家、省政策出台后,我市将贯彻实施。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