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来都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吗?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政府对参保的残疾人有没有补贴?已经参加了老农保的人员,还能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问:居民保险的参保资格在哪审核?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参保资格由各区市劳动保障局审核。
问:我是重度残疾人,一直没有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参保吗?
答:重度残疾人参保的,由市、区(市)两级财政按第五档5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在享受政府代缴保险费的同时,享受政府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
其中,《意见》实施时45周岁及以下的重度残疾人,按年给予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46-59周岁的,按年给予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一次性补齐15年;已经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年的政府代缴保费和政府缴费补贴。
问:我以前在企业参加了社保,现在又在村里投老农保,现在想投居民养老保险,金额与年限能否合并?
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和《关于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0〕1号)对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和老农保的制度衔接进行了明确。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未满60周岁并享受待遇的人员,可继续享受原待遇,达到60岁上享受基础养老金,也可停止享受待遇,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未享受待遇的,老农保个人账户合并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又实现就业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停止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于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目前国家、省正在研究具体办法,待国家、省政策出台后,我市将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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