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到天山南北广大农村牧区,新疆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投入重兵积极开展新农保业务,目前已有乌鲁木齐县、伊宁县、呼图壁县、哈巴河县、拜城县、麦盖提县、和田市、鄯善县8家联社代理了此项业务。
为配合各地政府做好代理新农保业务试点工作,自2009年以来,新疆农村信用联社信贷管理部营销中心和试点县(市)联社积极与当地政府、财政、社保等部门协调,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由于在试点联社领取养老金的群众分布较广,涉及人员多,按照当地社保局的要求,必须在短期内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完成养老金发放工作,还要解决养老金领取和使用中的困难。
一是将业务拓展工作重心转移到新农保业务开展上来,集中人力物力,加班加点,按照当地社保局提供的人员名单完成新农保业务的卡(折)开户和批量代付工作,于2010年4月底便将首批农村养老金发放到每位符合条件的群众账户内,累计代收养老金1957.7万元、42652人次,代发1267.5万元、38920人次,财政专户资金余额达4300余万元。
二是对金融服务尚未覆盖的乡镇,采取设立“流动金融服务站”的方式,定期提供开设卡(折)、发放养老金、信息资料收集等工作。为方便养老金的领取,今后自治区联社将在部分地区布放自动取款机,争取达到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是采取开辟“新农保绿色通道”避开业务高峰期、专人办理新农保的存取业务等措施,为参保农户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四是与当地社保局、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向群众积极宣传“新农保”业务的优越性,让农民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切身体会到农信社服务广大农牧民的真情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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