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是每一位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昨日,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帮助城镇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去年全省1.77万名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据介绍,去年,我省出台新政,将应参保未参保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已参保城镇企业中目前仍与其保持劳动关系的漏保人员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经过近一年的运作,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全省已有1.77万名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据悉,这部分参保人员养老金标准按其达到政策规定退休条件当时当地的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标准低于400元的按400元发给。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的养老金不补发,也不参与历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后我省再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参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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