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账户“缩水”事件经报道后,引起网友强烈反响和争议,不少网友发帖对深圳社保局提出种种质疑。2月25日下午,深圳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面回应此事。该局局长秦群力、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胡继红出席了新闻发布会。记者就网友提出的问题,请三位负责人一一解答。(深圳社保局书面回应:深圳社保局关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情况的说明)
记息方法确有缺点,但不由市局制定
记者:这次的利率的调整是基于什么原则和考虑呢?有什么法律依据?利率调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按照相关的政策,是否每年都会调整一次?
社保局:国家劳动部1997年发布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记账利率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深圳是根据广东省社保局公布的记账利率来计算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的。这个利率具体如何制定出来,需要问省社保局。
自国家发布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后,1998年开始,深圳每年都按有关规定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利息进行调整。
记者:现在市民普遍反映这种计息方法不够公平,会不会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重新制定新的记息方法?
社保局:现在的记息方法确实有缺点。但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深圳没有权利制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利息计算方法。我们已经向省社保局建议,对记息方法进行完善。但是到目前为止,包括其他省市公布的记息方法在内,都不能做到绝对的公平。我们希望有聪明才智之士,能提出一个十全十美的记息方法。
社会保险基金是参保人的“养命钱”,个人账户更与每一个参保人直接相关。社保基金管理需要大家的关心和重视,参保人都来关注社会保险政策,关心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经常了解和查询个人账户的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我局的工作是最大的支持和帮助。社保局感谢“老水牛”等参保人(网友)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为避免因利率调整而产生的误解再次发生,社保局将对个人账户余额查询的显示方法作出改进,在省社保局未公布当年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前,参保人查询个人账户余额将只包括上年度的个人账户本息储存额和当年个人账户缴费额。也就是说,从今年3月份开始,参保人看到的自己的账户余额将不包括当年的利息,当年产生的所有利息,将在省社保局公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度记账利率后,统一发到个人账户上。省社保局公布年度记账利率后,社保局将通过媒体及时向参保人通报有关情况,保障参保人的知情权。
社保基金不会流失 其收益由长期存款产生
记者:社保账户不是虚拟的,按照目前这种计算利息的方法,那原来每个月多记的账是怎么来的呢?重新计算后,这笔钱又流向哪里?
社保局:社保基金的记账方法和企业记账方法不同,我们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记账方法,到期才算利息,之前参保人看到的只是一个利息预算数额,并不是真正的收益。年度记账利率公布后,我们重新结算后大家看到的数额才是参保人实际应该得到的钱。这笔钱并没有流失,还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里面。
深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既稳健收益又高的,它的收益由长期存款产生。国内很多城市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是虚的,但深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相当大的富余,个人账户是做实的。
记者: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如果同一个参保人去年底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的钱取走,就比今年再取要多拿一部分钱,而被多取走的这部分钱要由社保统筹基金支付。这样一来,社保统筹基金不是流失了吗?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