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并不发达的省份,却率先开创了这一农民养老的宝鸡模式,随后在全国得以推广。在“十一五”期间,无论是农民还是城镇无业居民,都从最初的看病没人报销、老了没钱养老的困境中摆脱,有了医保、有了养老金,我省在制度上实现了养老、医保全覆盖,逐步建立了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一体化的“大社保”模式。
宝鸡模式 在较穷的农村成功试点养老保险
我国自古就有“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传统社会理想,但在政府把农民养老纳入责任义务的范畴之前,这只能是无法企及的梦想。然而,这一梦想却在偏居西北的宝鸡市悄然实现。
2007年,宝鸡市出台了《宝鸡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并选择了太白、麟游两个县试点。而太白县选择了经济条件最差的靖口镇焦家山村先行试点。其原因就是“如果最穷的地方能顺利推广,其他地方肯定也可以”。“新农保”这种模式采取的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三种相结合的筹资渠道。而政府补贴既补贴农民缴费,又补贴农民的养老金。
农民参保后,按规定缴纳够足够年限后,到60岁之后,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养老金则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则是政府补贴的。在政策实施时,年龄达到60岁的,只要家庭子女缴费的,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这种模式在焦家山村试点后,立即得到了村民们的响应,踊跃参保。宝鸡的这一试点也引起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关注,2009年6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启动“新农保”,宝鸡模式在全国推广。
农民受惠 生活在农村的老人活得更有自尊了
2007年7月31日,对于太白县焦家山村20位60岁以上的农民来说,那天是幸福和倍感自尊的一天。他们胸戴大红花,第一次接过政府发给他们的每月60元的养老金。从此,60岁以上的农民开始了有养老金的历史。“新农保”广受农民好评,我省也随后出台政策,在全省推广,并规定60岁以上的农民将享受每月不低于55元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是由政府掏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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