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截至2010年12月末,吉林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积累490.5亿元,累计覆盖人数达到2873.7万人次。
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崔力夫介绍说,2010年,吉林省各项社会保险费征缴286.3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征缴202.3亿元,医疗保险征缴63.9亿元,新农保征缴0.95亿元。
“2010年,我们在全国率先全面推开了34.4万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和16.9万'五七家属工'参保续保工作,同时,'关破并改'国企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工作也全面展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总规模达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31.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1.7个百分点。”崔力夫说。
另外,吉林省还着重提高社保待遇,在去年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人均增加140元,增幅为13.3%左右,高于全国10%的平均增幅,调整后全省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90元左右。
2010年,吉林省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也从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了1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和60%。
为应对物价上涨给失业人员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吉林省调整了全省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控制线,新标准已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约有15万领金人员受益,全省将增加失业保险金支出约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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