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长沙困难群众又有生活补贴了。
长沙市民政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安排为全市城乡低保、优抚对象、老党员再次发放生活补贴,此次补贴发放总金额近4000万元。
长沙市民政局表示,可以享受此次补贴的人员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180元。
城乡低保对象(含五保对象)以2011年2月在册对象为准,其他对象以2010年底实有对象为准。
民政部门表示,务必于1月31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保证不漏一人、不少一户。
此外,民政部门将认真审核对象,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城乡低保对象的补贴资金通过低保金发放渠道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打入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其他对象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则通过原来的渠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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