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是:
(一)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至未满65周岁、未享受老农保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
但其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65周岁及以上、未享受老农保待遇的人员,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155元。
但其符合参保条件且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二)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已享受老农保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三)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应当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
(四)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其年满60周岁至未满65周岁期间,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135元。其年满65周岁后,市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每月155元。
区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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