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书文介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全市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他说,这标志着太原市全面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太原市规定,凡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在校学生以外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年100元到500元五个档次,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1000元。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任书文介绍,政府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贴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是对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二是市级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补贴;县级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档次,对参保人个人缴费分别给予20元到40元不等的补贴,有条件的县级政府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是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级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任书文说,太原市政府还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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