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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为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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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天津市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等5项保险费基已经公布。天津规定最低标准为1720元,最高标准为9380元。该标准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295元和1000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是根据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范围确定,个人可在此范围内自行选择。

  记者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不同的就业情况,各类人员的相关保险基数标准也不相同。

  2011年,天津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60元。按照42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4260元与182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100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182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172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100元。

  困难企业及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1720元。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720元。

  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维持6元标准不变。

  没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残疾军人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3128元。

  另据介绍,除城镇职工外,2011年,天津将农籍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3128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11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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