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至今,云南省18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已参保289.4万人,领取待遇人数53.4万人,月发放养老金0.3亿元,平均参保率86.2%,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另外记者了解到,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动的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使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此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普通居民(包括新生儿、学生儿童、大学生、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特殊困难居民(包括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及低保家庭学生儿童、残疾学生儿童)缴费实行政策性优惠,每人每年缴纳3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累计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含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70%,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其支付范围将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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