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来源
我是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刘大郢社区的居民,因对拆迁条件有异议,没有及时搬迁,社区因此不发放我2010年下半年的养老金,我觉得这样做不合适,请求尽快发放。
■热线处理
根据《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政府令136号)第十一条“征地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是指征地告知公布前,被征土地范围内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农业义务的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包括在籍子女、合法婚姻的婚入人员以及户口未迁出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婚出人员”。
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合政〔2008〕1号)第八条“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人员,在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时,从次月开始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被征地农民征地时已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龄(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从实际征地时间的次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
只要来电人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按政策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如果不满足则不符合领取条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将来电人反映的情况,转交辖区政府对照政策给予解答。
■记者调查
这笔养老金我咋拿不到?
“过年前,我就去社居委好几趟了,都没有拿到钱。”徐师傅是瑶海工业园刘大郢社区的居民,他听说农民土地被征用后,达到退休年龄后,每个月可以享受280元的养老金。“我家的土地被征用了,分别用于修路和修涵管,我们夫妻俩都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都没有拿到养老金。”
徐师傅介绍,2010年5月份,他所在的社区开始了征地和拆迁工作,因为对拆迁条件有异议,徐师傅一家还没有搬迁。
“主要是我儿子是捐资转户,对于他是否享受安置和补偿,我和社区产生了异议。”徐师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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