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两会,就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成为焦点。今年我省在这些方面有哪些利好消息?职工工资能增长多少?保障体系将怎样进一步完善?记者14日就此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
月最低工资标准近期上调
从2006年至2010年,我省已经先后三次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2011年初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也提出今年继续上调工资标准的意见。
姜大明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监控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请介绍一下“十二五”期间我省在健全完善职工工资方面有何具体举措。另外,百姓十分关注企业最低工资的调整问题,我省下一步是否有继续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计划?
董国勋:“十二五”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力度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逐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主要措施有: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为有力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我省实际,尽快修订出台《山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将促进职工工资增长纳入政府责任目标;加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等等。
“十一五”期间,我省三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增长73.6%。
我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10年5月1日起执行的,三个档次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20元、760元、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9.6元、7.8元、6.5元。
今年我们测算拟订了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方案,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00元、950元、800元,平均增幅约2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9.8元、8.7元,将于近期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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