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国家民政部和财政部下拨给广西4.3679亿元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180元。这笔补贴将于近期下发到困难群众手中。
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国家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范围是: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以及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每人180元。此次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需补助资金约104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将有8600多万群众受惠。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和优抚处获悉,广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59.6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14.52万人,农村五保对象32.8万人,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19.0649万人,一次性发放补贴合计4.3679亿元。
据了解,南宁市民政局和财政局日前下发通知,给予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2011年春节慰问金。其中,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00元,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每人50元。春节慰问金将于1月22日前发到困难群众手中(本报1月19日6版曾作报道)。
这些已发放春节慰问金的城市,是否还发放中央下拨的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呢?自治区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市,已经给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但不管各市有没有这笔资金,中央下拨的生活补贴肯定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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