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收现付制待遇稳定且可预期,而部分积累制则面临着通胀和投资双重风险,待遇反而有可能下降。在胡继晔看来,收益的不稳定,也将构成公务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阻力。不过,在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型后,必将减轻未来财政的支付压力。
在学界看来,为公务员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绝不是要把公务员给“拉下水”。清华大学一社会保障学者向记者指出,尽管公务员的工作岗位稳定,工作场所相对安全,但其同样存在着职业风险,也有可能在中途退出公务员岗位,而当前一些地方财政并不能对这些公务员提供充足的保障,如中西部地区公务员工资拖欠和退休金拖欠即非个别现象。
首都经贸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社会保险的本义,就是社会共济、分担风险。公务员作为劳动者,也应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更重要的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将改变当前公务员养老的权责结构。一方面公务员本人将承担缴费义务,另一方面待遇的计发也将更加明晰。上述清华大学的学者指出,当前公务员的养老金发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差别很大,公务员退休金发放标准过度依赖行政级别,轻视供职年限,这对基层公务员十分不公平,且长久以来的退休政策不甚透明,制度执行软化,各地各部门普遍存在“账外”退休金,有钱的多补,钱少的少补,无钱的不补,普通公务员对未来的预期也不明确。在该学者看来,公务员群体亦需要统一与刚性的养老保险制度。
吕学静进一步指出,为公务员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应建立更加合理、科学的养老金的增长机制。在她看来,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增长普通人“看不见”,但事实上远高于企业每年的养老金调整,很多人自然认为不公平。将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可为不同职业的群体建立统一的增长标准。在学者们看来,也只有为公务员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后,才能打破职业间的壁垒,让公务员可进可出。不过,这些制度目标是否终能达成,仍取决于公务员社会保险制度最终的模式选择。
方向未决
尽管为公务员建立部分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制度已是大势所趋,但该保险制度与已有的基本保险制度相互关系应如何设置,当下方向仍未确定。
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截止到2006年在有资料的158个国家和地区中,略超过50%的国家尚存在独立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换句话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在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替代率、退休金发放指数、筹资方法等方面,仍与普通国民相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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