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适应;二是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适应;三是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四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认真选择试点地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配套衔接工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怎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决定》精神,在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应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筹资机制。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保障老年居民享受社会养老待遇的保险制度,离不开资金的支撑。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能够有效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缴纳一定的保费,当然缴纳保费的多少取决于当地所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程度的高低。
在参保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当地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为参保农民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而当地政府则应根据地方财政实力状况,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一定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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