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年多的酝酿,2010年2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制度。按照该分类,深圳的公务员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同时,在入职门槛、选人方式、晋升机制、交流规则进行了不同的设计,形成了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在分类的基础上,深圳开始大规模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
“从去年来,我们招考的公务员都是聘任制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明对本报称,在存在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预见,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将逐年扩容。
“深圳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实质上是一种增量改革。”吴海燕说,分类后实行的是“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现有的公务员依然享受委任制,而对新进人员将实行“聘任制”。
而在聘任制改革开始之时,深圳也启动了聘任制公务员养老模式的改革。
2008年,深圳就启动了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的探索。当年,深圳市政府便下发了《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职业年金计划总体方案》。而去年5月份出台的办法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而细则规定和操作性也更明确。
“聘任制公务员是一个新的群体。选择在新群体中推行养老改革,阻力要小得多。”上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士对本报分析。
职业年金谁来埋单
改革之初,委任制和聘任制两类公务员会否导致退休待遇差距,就颇受关注。
“这是两种不同的算法,不能简单地对比是高还是低了。”李明对本报记者表示,委任制公务员按退休时的薪级工资乘以特定的替代率确定;聘任制公务员则根据个人年功积累计算。
不过此前有专家测算,以退休后18年余命计算,聘任制公务员的退休金大概只是委任制公务员的1/3。而职业年金,被寄予了缩小公务员群体间退休待遇差距的期望。实际上,深圳的职业年金制度很大程度上比照了企业年金模式——在运作模式上,采取个人账户的方式,实行完全积累;委托专业的投资运营机构负责投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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