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长沙市将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这标志着长沙在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也意味着参加企业年金缴费的职工退休后除了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外,还能从本人所在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一笔收入。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实施,目前,长沙把全市农村居民、城镇无社会保障的老年居民等都纳入了保障范围。“年底前将出台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职工退休以后领取。
据介绍,企业年金费用将由企业和职工按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费用可按月归集,也可半年或一年归集一次,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代扣代缴。
企业每年筹资企业年金费用不超过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企业和个人筹资企业年金费用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
企业年金待遇从职工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发放,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支取。企业年金待遇可按本人账户储存额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也可按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长沙市最低城镇职工养老金的标准、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付办法等,也都将在年内出台。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