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今年60多岁了,在教育系统干了20余年的临时工,期间没有转正。1992年在乐陵市黄夹镇中学集中清退至今在家,现在身体也不好,怎么才能够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呢?”近日,市民田和平女士致电本报帮办热线2220081求助。
“从 1972年开始,我表哥刘振水就在位于乐陵市郑店镇的乐陵二中做后勤工作,当时办有劳动合同,工资在教育局留有记录。他在乐陵二中工作了10多年后又去了乐陵市教师进修学校,1992年在乐陵市黄夹镇中学被集中清退,工作期间没有在乡政府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提出转正要求,他身边的很多临时工
当时都转正了,可我哥哥至今不能领到退休金。”田女士还问道,她表哥今年60多岁了,患有脑血管病,孩子又没有正式工作,一家人没有生活来源,能不能办理退休手续?
当天,晚报帮办联系到了乐陵市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员在教育系统人事档案里未查到刘振水任何相关的信息。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属于非正式工作人员,不属于正式职工,不享受正式职工的退休待遇。
随即,晚报帮办又联系到了乐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保险处,据王保胜主任介绍,《劳动法》实施之前,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不享受各种保险待遇,随时可能被解聘的劳动者被叫做“临时工”;
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以及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并不存在“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在法律上都叫“劳动者”,区别的只是劳动合同时间的长短,
但是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上,“临时工”和“正式工”待遇都是一样的。“正式退休的有人事编制、财政局发工资的职工,才能享受到退休待遇。像刘振水这种情况不属于教育部门正式员工,而且当时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故不能享受正常的退休待遇。”
当天下午,晚报帮办联系到了黄夹镇教委,郭金泉主任解释道,因为过去的劳动合同不规范,刘振水属于当时集中清退的临时工作人员。“镇教委也没有关于刘振水任何的相关信息,通过教育系统60岁以上的老人回忆,当时在黄夹镇中学锅炉房有这个人。
经调查了解后,教育部门类似这种情况很多,包括部分代课教师、民办教师,都属于临时工作人员,当时为解决教育财政紧张问题,集中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了清退,他们不享受正式员工的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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