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对襄阳市襄州区东津、屿山两镇120多名京城打工返乡农民工进行了走访,他们普遍反映,离家进城打工,既无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又无法在工作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在他们可以依靠出卖劳动力赚钱时,似乎用不着考虑养老问题,一旦年龄增大无法继续打工,养老问题就没有了保障,并给晚年生活留下很大隐患。
东津镇马岗村的王清飞说,农民工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按照目前的保险体系,如果在打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离开时不能把养老保险费从工作的城市带走,即使带走也只能带走自己所缴纳的那一部分,因为它属于地方统筹。
缴多年钱只能带走一小部分,这在客观上影响了我们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现在,许多农民工不与所在单位签订合同,实际上也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因素。
峪山镇响井村的杨建起说,我已在打工的城市建立了个人保险账户,可回到老家农村后,由于农村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最后不得不“断保”。真是太可惜了。
农民工养老问题不容忽视,应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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