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与去年相比,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调整水平按照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一)普遍调整。
按以下三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201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2010年12月份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以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二)特殊调整。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退休前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批准组建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0元、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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